2010年11月27日,“第三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报告厅举行。本次论坛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管委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共同承办。论坛以“法治文明与公平正义”为主题,邀请中央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和法学博士后参加。我校法学博士后梅宏应邀以《生态损害法律问题的研究思路》为题做论坛报告。
第三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的举办,时值中国博士后制度建立25周年,也是国家制定“十二五”规划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年。论坛的举办旨在繁荣法学研究,建设法治文明,促进公平正义,提高法学博士后培养质量。参加这次论坛的不仅有七十多位法学博士后,还有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嘉宾、中国社会科学院嘉宾、最高人民法院嘉宾,以及来自公安部、中央党校等单位的嘉宾和数家媒体记者。六位专家和十位博士后的报告与论坛主持人、评论人的评议、交流,对法治文明与公平正义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予以研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学理论繁荣发展贡献学术思考。
我校博士后梅宏继今年6月在“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应邀演讲之后,将其研究生态损害法律问题的新思路向本次论坛予以报告,并同与会专家、学人进行了友好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