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凤深入法学院检查指导创先争优工作

发布人: 吴荻 | 发布时间: 2010-11-29 | 阅读数:
为扎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国凤在校创先争优活动第二检查组的陪同下,于11月26日上午深入法学院检查指导创先争优工作。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和政工干部代表参加了工作汇报会。 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首先向陈国凤副书记一行简要汇报了学院近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情况。侯利标指出,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法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创先争优的文件精神,密切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公开承诺书,并在全院逐步形成了以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做法:一是营造活动氛围,通过学院的宣传橱窗和党建网站,积极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接受群众监督,学院党委和各基层党支部的活动实施方案和公开承诺书均已上网公布;三是加强活动指导,要求学院党委委员和政工干部深入到支部之中,努力形成“双指导”格局,并适时进行活动阶段总结;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对教师、行政后勤、学生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同时还注重发挥专业特长,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投身于无偿法律援助、义务法律咨询之中,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无诉校区”中创先争优。 在听取汇报后,陈国凤副书记对法学院近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法学院创先争优工作领导重视、责任落实、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注重实效、不拘泥于形式,尤其能与日常工作密切结合,效果比较明显。 陈国凤就法学院如何进一步将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意见:一要围绕中心。学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定要按照校党委提出的“更新发展理念,强化主流特色,建设一流大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学校和本单位推动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和举措。法学院近年来发展态势良好,今后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同样并存,因此应该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在“入主流、上水平、求提升”方面下足功夫;二要立足本职。中央明确提出,创先争优活动不搞“两张皮”,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结合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开展创先争优。要加强分类指导,对不同身份的党员群众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提出不同的要求,党员应当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要深入发动。学院的工、青、妇等群体也要同时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要把党的要求、党的声音传向社会,把师生员工都吸引进来,力求学院的科学发展跃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呈现新气象;四要创新方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建设一项日常性工作,不搞轰轰烈烈的运动,但没有一定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也不行。法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学科优势明显,开展志愿服务大有可为,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形式,因而在这方面还可以继续做足文章,在构建和谐校园和“无讼校区”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会上,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与会人员还就创先争优活动如何同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问题紧密结合,纷纷发表了意见和看法。 (第二检查组、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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