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审判会”,再赴“鸿门宴” -12.4法制宣传日09宪行活动侧影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0-12-07 | 阅读数:
乘法制建设东风,为持续发展助跑,值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09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同学前往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听取了该院行政庭庭长李辉东法官专门做的题为“公法上的请求权”的法制宣传讲座。恰逢思明区阳光小队来院进行普法活动,原定在学术报告厅的讲座移至法院审判委员会举行,因此同学们戏称法制宣传日先上“审判会”。 李辉东法官从公法的角度谈到法律保护利益与反射利益的区分,认为区分的核心在于反射利益涉及到的第三人是否具有主观公权利,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两者的区别。李法官还根据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多年的经验和对国内行政法学术前沿的研究与同学们探讨了行政审判中颇具争议性的问题-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资格问题。讲座结束后,李法官还请行政庭的法官们与同学们一起座谈,分享在法院的工作经历和作为法官的人生体验。中午李辉东庭长热情的请同学们共进午餐,在轻松愉快的午餐过程中还共同探讨了法制政府的建设问题,同学们笑言此饭吃的不轻松堪称“鸿门宴”。 没有持续的稳定,就没有健康的发展,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目标,更需要健康有序的法制作保障,法制宣传日只是起点,如何解决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问题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我们作为法制建设队伍中的的一员责任重大,在我们做到独善其身以身示法的同时,更要兼济天下以身治法。 文/图 郭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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