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下午3:00,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蔡从燕老师为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做了一场题为“国际法上的大国问题”的学术讲座。
讲座主要围绕五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一是国际法上是否存在大国问题。随着1814年—1815年欧洲列强“维也纳会议”的召开,西方学者开始讨论国家平等问题。到1919年《国际联盟盟约》第一次将特权赋予大国后,国际法上开始出现了大国问题的争论。二是国际法上大国问题争论的焦点,即国家的平等与不平等。蔡老师主要从两个方面来阐释这一焦点问题:国际平等与不平等的传统理论与实践;当前国家平等问题面临的挑战。蔡老师引用了大量经典著作和中西方权威学者的观点,并结合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与作用,深入浅出的分析了以伦理与功能为视角和以法律与政治为视角看待国家平等问题的差异。三是国际法与大国关系的理论模式。蔡老师从三个方面综合分析了国际法与大国关系:国家利益模式,国际社会利益模式和国际法治模式。蔡老师认为国家利益没有高低之分,但有多少之分。国家利益的多少之分,是影响人们评价一国国际法模式的重要因素。四是国际法与大国的互动考察。这一部分主要探讨了国际法对大国的影响和大国对国际法的影响两个方面的问题。蔡老师建议博士生在思考这一问题时不能忽视国际法上已经出现的现象:即大国既可以推动国际法的“硬法化”,也在某些领域使得国际法“软法化”(去法律化)。五是和平与发展与中国国际法中的大国问题。这一部分主要讨论和平发展背景下中国国际法理论与实践中大国问题的出现、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相应的知识与实践策略。
(朱晓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