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实务专题讲座成功举行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3-11-29 | 阅读数:

2023年11月19日,诉讼实务专题讲座在Beat365亚洲版官网B422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厦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常务副主任林洪伟律师主讲,法学院刘学敏教授主持。

本次讲座林洪伟律师主要就建筑施工领域的涉诉风险及诉讼相关问题作了系统讲授与经验分享。

主题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和借用资质的若干涉诉风险》,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合同效力、主体资格、管辖争议和款项支付。

在合同效力方面,林洪伟律师结合司法解释和具体案例分析了转包、违法分包、内部承包、挂靠等情形的认定,讲述了在实务中如何区分内部承包和挂靠协议,以及何种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在主体资格方面,林洪伟律师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三种常见的情形出发,结合相关案例分析在何种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得以突破合同相对性,请求发包人在施工合同未给付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在管辖争议方面,林洪伟律师为我们重点讲述了约定仲裁管辖的几种情况。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间有仲裁条款,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间无仲裁条款的情形,林律师从权利性质、查明事实、尊重发包人的程序选择和实际施工人的认知这四个角度分析了肯定说的现有裁判观点,又从权利性质、立法本意以及合同相对性这三个角度分析了否定说的现有裁判观点,并列举最高院最新指导案例观点,提出仲裁条款须有双方合意,否则实际施工人无权提起仲裁。

除此之外,林洪伟律师还就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间有仲裁条款,发包人与承包人间无仲裁条款,以及发包人与承包人间、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间均有仲裁条款的这两种情形,结合具体案例做了详细的讲解。

在款项支付方面,林洪伟律师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疑难问题为引,结合具体的法条以及司法解释,讲述了管理费、工程价款、利息、违约金以及对外订立合同,例如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的认定问题。

主题二为《建筑工程质量与质量鉴定实务》。该部分林洪伟律师以自己承办的两个典型案例,分析了质保期满后,主体结构、外墙装饰面等不同部位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纠纷如何维权,具体提出从施工环节、验收环节、工程种类不同质保期限以及工程质量鉴定等方式分析确定建筑工程质量缺陷成因与责任归属。

主题三为《工程价款结算与造价鉴定实务》。该部分林洪伟律师以四个案例分享工程造价法律问题实务中的细节,包括两大部分内容:结算文件的适用和工程造价结算依据(财政评审审核的约定下如何启动工程造价鉴定、评审结论的实质性审查内容和方向)。

结算文件的适用问题上,林洪伟律师以省十大案例之五:惠东公司与泉南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说明,不能简单以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一致意思表示,得出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不能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结论。

工程造价结算依据问题上,林洪伟律师以[(2018)最高法民终258号]以及市政中心与安佳舜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0)闽07民终1201号]说明,即便建设合同中明确约定以财政评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其合理性、合法性本身亦属法院审查范畴。人民法院对财政评审结论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时候应从财政评审事项及范围、财政评审资料、财政评审依据、财政评审方法、财政评审程序等方面进行实质审查。

承包人提供证据证明审计机关的审计意见具有不真实、不客观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当事人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纠正审计意见存在的缺陷。上述方法不能解决的,应当准许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最后,主持人刘学敏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感谢林洪伟律师的精彩分享。她指出,法律科学是一门经验的科学,实践是法律科学生命力之所在,理论研究需直面实践的真问题,本次诉讼实务讲座是诉讼法教研室开展案例教学的一环,重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此次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图/王伊琳

文/沈淑娟、郑同舟、钟谕佩、敬紫稀

审核/刘学敏

审定/张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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