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我院2012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学典礼的通知

发布人: 何萍 | 发布时间: 2013-03-15 | 阅读数: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为加强和规范在职专业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学校拟定于2013年3月31日(周日)举行首次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学典礼。现将开学典礼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典礼时间及地点 2013年3月31日(周日)上午9:00在科学艺术中心音乐厅举行2012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学典礼。 二、参加对象 1. 校领导,研究生院领导、学生处负责人,各专业学位相关学院院领导、各领域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 2. 全体2012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2012年录取,2013年春季入学的在职专业学位,含省内自主招生的软件工程硕士和EMBA) 三、注意事项 1. 开学典礼是研究生入学的第一课,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开学典礼后由分管研究生教育校领导统一进行入学教育。 3.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严格考勤制度。除非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须提前三天开具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4. 未能参加开学典礼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研究生院将予以通报。 研究生院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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