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2004级在职法律硕士的学位论文质量并能顺利毕业,根据法律硕士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4级在职法律硕士第六学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写作学位论文的时间,所有学员都必须来学校参加论文写作,如果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来学校参加论文写作,导师有权拒绝继续指导。
二、学员的论文争取在2007年11月完成,在年底答辩完毕并按时毕业。
三、请学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到校参加论文写作。
四、请学员所在单位领导按照全国法律硕士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意见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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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