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9日19时,以“股权转让及其涉税问题研究”为主题的第十二季南强学术沙龙在B419顺利举行。此次沙龙由“个人股权转让及其涉税问题”和“企业股权转让及其涉税问题”两部分组成,分别由2015级财税法硕士许爱云、李小康主讲。朱炎生老师作为嘉宾出席了此次沙龙,同时此次沙龙吸引了诸多在校财税法专业的硕士、博士及对财税法感兴趣的同学参加,两位已毕业的学长学姐也前来学习交流并分享经验。
许爱云首先从股权性质说起,提及了较有影响力的四种关于股权性质的学说,并阐述了股权特征。随后,她通过分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区别,详细阐述自然人股东在的不同情况下的涉税问题。最后,她以具体案例进一步深化今天的主要内容,以财产转让合同中约定“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条款中“费用”一词是否包括税费为切入点,提出是否可以以合同约定形式由一方替代履行另一方公法上义务的问题,供大家交流讨论。
李小康侧重法人股东在股权转让中的涉税问题,主要介绍了五种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方案,分别包括股权直接转让方案、先分配利润再转让股权方案、先转增资本再转让股权方案、撤资方案和购入新股分红方案。他从实际出发分析5大方案的税收后果及操作过程中的利弊,认为最佳方案的选取需要考虑公司本身的实际需要。最后李小康简要介绍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国际法问题,进一步拓宽视野。
沙龙过程中,朱老师适时提出自己的看法并带动大家思考,建议在掌握民商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税法学习,并鼓励大家从国际法的视角去关注和思考税法前沿问题。
沙龙的最后,已毕业的学长学姐将实践中与此相关的问题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气氛相当活跃。在热烈的掌声中,此次以“股权转让及其涉税问题研究”为主题的学术沙龙顺利结束。
刘翠馨/文 吴珊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