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 日晚,厦大信实论坛第十期“如何在司法证明中安置道德命题”讲座在我院A302室顺利举办。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访问学者,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樊传明老师主讲,法律史教研室吴旭阳老师主持,诉讼法教研室陆而启老师参加座谈,本专业博士、硕士生、在职研究生及部分本科生全程参与并聆听了讲座。
讲座开始后,樊传明老师首先提出法律面临的难题在相当大程度上就是司法的难题,讨论法的问题脱离不了司法的问题。突出强调了解决司法问题在现今法律理论研究界和法律实务界的重要意义及其紧迫性。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讲座的主旨,樊传明老师进行两个方面的详细阐释。首先是从司法与证明过程的角度指出,司法过程包含一个三段论的推理过程的基本逻辑框架。其中涉及如何构建大前提与小前提的外部论证以及如何由大前提小前提推论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结果的内部论证过程。
其次,樊传明老师从司法证明与道德的关系中向同学们阐明两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即司法证明过程中涉及道德问题的深层次缘由以及司法证明过程中安置道德命题的必要性论证。为了解决第一个问题,樊传明老师指出司法证明过程中不仅仅只涉及真相问题,同时也涉及道德问题。而道德问题在相当大程度上具备左右司法证明结果的制度上是钳制力和民间舆论上的影响力。针对第二个问题,樊传明老师认为,认识论因素和政治道德的推动使得司法证明过程中安置道德命题成为必要。
最后,樊传明老师指出了目前我国证据法律制度内部融贯性不足的现实问题。而妥善处理好司法证明过程中事实认定与政治道德的关系问题,并以此为基础重构我国证据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樊传明老师的讲座让在场的学生、老师、检察官以及律师代表备受启发,反响热烈。在互动环节,樊传明老师精彩地解答了大家心中的疑惑,并重温了“彭宇案”、“念斌案”等经典案例,并做出了客观、专业的解读,令大家受益匪浅。最后,大家以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樊传明老师的感谢!
文/周林 刘文婷 图/刘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