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季南强法学沙龙之“优秀法学论文赏析”成功举办

发布人: 邵莉 | 发布时间: 2015-12-08 | 阅读数:

2015年12月3日下午14:30,第十二季南强法学沙龙之“优秀法学论文赏析”在法学院B520教室举行。本次沙龙主讲人为2015级研究生文思思与黄意文,2014级经济法学研究生许兴元担任本次沙龙主持,肖伟教授担任点评嘉宾。部分法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共同参与了本次沙龙。

在沙龙开始后,文思思同学首先就《从洪良国际案到证券民事赔偿》一文进行赏析,该文发表于2014年《证券法苑》第十二卷。文思思同学以作者简介为开端,从选题、结构、论证方法、学术规范四个角度出发,全方位、多角度分析本篇论文,分析较为全面,且切中肯綮。最后,其从“对文章”与“对自己”两个角度,归纳了本篇论文给其带来的启发与见解,同时指出本篇论文在标题内容与问题解决方面的不足。作为本科非法学的学生,文思思同学对论文的分析较为透彻,表现了其端正认真的态度与刻苦努力的精神。

曹颖琳同学首先就文思思同学提出的疑问,进行了初步回答。之后,针对本篇论文,其认为题目设定存在问题,未反映全文内容;针对文思思同学的赏析,其认为选题并不“新”,且在论证方法的赏析上存在不足。张保同学在肯定文思思同学的同时,指出了其存在错别字等的不足。罗文城、许兴元、卢熠等同学亦提出自己的看法。最后,肖老师指出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虚假陈述中投资者损害赔偿模式,以洪良国际案开端意在吸引眼球,以法律不完备理论作为依据,说明监管者主导模式的不足,我国目前诉讼主导模式是正确的,作者的意思是“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之后,黄意文同学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分析——以法律规范文义解释为基础的研究》一文进行赏析,其赏析路径与文思思同学大致相同,从作者简介出发,相继分析本文的论文结构、主题选定、论证方法与数据运用。黄意文同学认为本篇论文点出现行法令的不足,但欠缺具体改进及配套措施,应在资本市场自由化与投资者保护之间寻求平衡点。黄意文同学来自台湾,其对论文的赏析带有一丝独特之处,给大家带来新的启发。

黄意文同学赏析完毕后,许兴元同学以“在资本市场自由化及投资者保护间的平衡点”为问题,引发同学们的思考与探讨。蔡小涵同学独辟蹊径,从劳动法出发,以劳动法上平衡点的寻求相类比,表达自己的观点与看法。针对本问题,肖老师指出资本市场自由化与投资者保护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在特殊情形下可能需要平衡二者,但在大局上,二者并不相冲突。因此,作者选择这样的视角或路径来探讨完善我国信息披露制度,难以获得大的突破。

尽管沙龙的参与者还意犹未尽,有许多观点还未来得及表达,但时间有限,本次沙龙已经接近尾声。本次沙龙在交流与分享中落下帷幕,同学们在交流中碰撞了思想,激荡了思维,促进了证券法的学习。

 

图/许兴元

文/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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