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案例实战课程》第四讲成功举办

发布人: 邵莉 | 发布时间: 2016-04-11 | 阅读数:

2016年4月7日,由Beat365亚洲版官网主办、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精品案例实战课程》第四讲在法学院B519成功举办。此次课程由Beat365亚洲版官网刘学敏老师主持,邀请了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白劭翔律师担任主讲人。

(法学院刘学敏老师主持本次课程)

第四讲以“请求权基础在诉讼实战中的应用”为主题,案例为某公证处诉某股份制银行存单纠纷案,其涉及的法律争点包括:1、银行直接扣划存款是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2、高息揽储是否构成存款合同利息约定无效。白劭翔律师首先以实际案例作为开场,鼓励在座的同学们置身实际情境中,以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甚至是法官、检察官的视角对案件事实进行考证并对思考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以求对案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而在分析的过程中,白律师适时的引导,并指出了办理此类案件所涉及的几个关键问题:1、对于提存之财物,其所产生之孳息所有权的归属应如何认定?2、对于《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合同可撤销与无效的事由在实务中应该如何界定?3、对于案件的实务操作中证据的证明力应如何确定?以上问题的解决本质上都建立在律师对请求权基础体系的精准把握。同时,这起高息揽储引发的储户和银行的纠纷,涉及银行监管法规适用和民事责任的判定问题,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将有助于同学们理解银行存款的法律性质、请求权竞合的选择及对不当得利的适用范围。

(白劭翔律师)

白劭翔律师的讲述与梳理让同学们清楚地认识到,在民法这片土地上,请求权基础体系就是生长万物的土地,任何民商事案件的定性以及展开都建立在请求权基础体系之上。请求权基础体系分为五大类: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以及无因管理请求权,可以看出基本请求权基础的体系其实质上即民法的体系架构。所以只有精准地把握了请求权基础体系,才能更好地掌握民法中的其他上层知识,并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适用法律。此外,关于办理案件中的证据效力问题,白律师也为大家指出三个关键方面,即证据的高度盖然性、积极性证明与消极性证明。这些都是白律师以其自身实践经验所总结的宝贵经验,值得同学们借鉴和学习,也为在校学生了解司法实践实际操作提供了帮助。

(课堂气氛热烈)

《精品案例实战课程》旨在探索法律实战式的案例教学方法,与课堂理论教学同步进行,以司法实践的真实案例为样本,采用实务导师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与讨论,将学生置于现实案件的环境中,互动合作,通过实战训练,特别是对实务操作的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研究,以求达到解决实践中疑难的现实问题,达到对学理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双重收获。对于培养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进行学业论文撰写的前期资料累积与方法训练也具有重要意义。历次《精品案例实战课程》的主讲人都是在法律实务某一领域富有经验的专家,他们对于案例的精准分析和各具风格的思维方式为同学们带来了头脑风暴式的启发,使得参与其中的同学收获良多,也为我们继续开展这一课程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图/文 法律援助中心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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