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晚,意大利米兰大学Lorenzo Gagliardi教授莅临我院,为我院师生带来主题为“同盟者战争、公元前90年的《关于市民权的优流斯法》以及意大利的城市化”的讲座。本场讲座由徐国栋教授主持,Beat365亚洲版官网学生处朱少龙老师翻译,我院本硕博学生均有参加。
讲座伊始,Gagliardi赠给厦法图书馆4本自己的学术著作。然后,徐国栋教授向大家隆重介绍了Gagliardi教授的学术经历,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随后, Gagliardi教授用中文表达了对徐国栋教授的敬意,对朱少龙老师担任翻译的谢意,一并感谢冒雨来听讲座的师生们。一场意大利语的讲座在Gagliardi教授幽默“中文表达”后开始。
Gagliardi教授以“同盟者战争”之前的政治、历史背景开端,对“自治市”、“殖民地”进行了概念的厘清,罗马自治市是城邦(civitates)的四种基本类型之一,其他三种类型即拉丁殖民地、罗马殖民地和拉丁自治市。以图文结合的形式对公元前一世纪初的“意大利”从地域视角和行政管理视角两方面进行了界定,即当时意大利(古意大利)就是指从阿尔卑斯山(Alpi)延伸至卡拉布里亚(Calabria)和普利亚(Puglie)的区域,意大利北至临近亚德里亚海的阿里米努姆(Ariminum)高地(即今天的里米尼Rimini, 为著名旅游胜地),在北部阿里米努姆-比萨线,罗马在公元前3世纪就在这里建立了大量殖民地,但是它们并不由罗马统辖。但是在公元前一世纪初,事实上还存在“同盟者”(socii)。然后,Gagliardi教授对同盟者的地位以及权力进行了讲解,即同盟者并非完全独立,他们的自治权仅限于内部政治体制和私法层面,在外交政策方面没有自主权,完全依赖于罗马。不可以对任何人宣战,且罗马每一次宣战,他们都应当向罗马提供军队。但是罗马发起的每次征服战争在同盟者的支持下取得胜利后,同盟者并不能获得任何好处。同盟者的居民地位大大劣于罗马自治市的居民。在这种大背景下爆发了同盟者为取得罗马市民身份而反抗罗马的战争。接着,Gagliardi教授对同盟者战争双方的兵力构成以及战争经过进行讲授,图文并茂、生动有趣。战争的最后,在公元前90年后期,幸存的罗马执政官卢求斯·优流斯·恺撒,提议制定《优流斯法》并使百人团会议批准通过了它,决定授予意大利人罗马市民籍。
Gagliardi教授引出《优流斯法》之后,开始对之进行了剖析。第一,他认为《优流斯法》至少调整两个问题,一是关于授予罗马市民籍的规则;二是该法将私法固有规范适用于这些城市:那里的居民取得了罗马市民身份,而城市也作为自治市被纳入罗马共和国内部。然后抛出问题:《优流斯法》是否制定相应的规则来调整这些新自治市的政治和行政组织?对学界关于此问题的肯定性解答作了讲解,但他也提出这也许是被后来的规定所补充进去的。第二,《优流斯法》授予哪些人罗马市民权。Gagliardi教授从原始文本出发,即对西塞罗(Cic. Balb. 8.21)、杰流斯(Gell. 4.4.3)和阿庇安(App. BC. 1.49)关于此问题的文本进行解读。他得出结论,认为该法应该针对的是所有类型的拉丁人,包括古拉丁姆的居民,也包括拉丁殖民地的居民。第三,这些拉丁人应该位于什么地方呢?他认为,至于同盟者,山南高卢地区南面的意大利人肯定是受益于该法律的。除埃特鲁里亚人和翁布里人之外,根据《优流斯法》获得了罗马市民籍的最早受益者只有那波里人和赫拉克勒人,可能还可以加上塔兰托人。第四,进一步剖析受益民众的具体范围。对Vell.2.16.4文本(该文本即维莱尤斯·帕特尔库鲁斯所说:“罗马决定接纳那些没有拿起武器或放下武器的【qui arma non ceperant aut deposuerant maturius】人为市民”)进行分析,Gagliardi教授认为《优流斯法》的规则是:仅仅那些已经不反叛罗马的人才能获得市民权的授予。第五,对文本Cic.Balb.8.21中“fundi fieri” (即变成本地人)进行解读,认为接受《优流斯法》的适用,相应地自治市的组织机构和罗马的司法体制也要采用,新自治市的人民在涉及他们自己之间的关系时也必须适用罗马法。第六,讨论《优流斯法》授予市民权的时间问题。他认为,《优流斯法》可能设置了一个很短的可供接受的终止期限,可以推测《优流斯法》只有60天的期限。
讲座的末尾,Gagliardi教授得出结论,公元前90年的《关于授予市民权的优流斯法》代表了罗马史和意大利的自治市化史的一个最好阶段:它为同盟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基础,削弱了叛乱分子在前线的诱惑;创造了罗马自治市的一个新类型,从那时就和随后几年的那些授予市民权的法律一起,在整个意大利推广这种唯一的制度;第一次以坚决而不可违抗的方式在这些自治市推广罗马私法。
Gagliardi教授的讲座,思路清晰、逻辑严密,清楚展示出了同盟者战争的历史背景,《优流斯法》的内容及其影响。其精彩的讲座赢得了在座师生的热烈掌声。
最后,徐国栋教授对本次讲座做出了总结并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及带头提出了一些问题,与会学生亦提出了一些问题,由徐国栋教授翻译。主要问题有:《优流斯法》之前的自治市和之后的自治市之间有哪些区别?罗马公法的变革对罗马私法有哪些影响以及如何影响,一般意义上的和《优流斯法》特殊案例层面上的?意大利为何未曾成为一个行省?拉丁人和意大利人区别何在?有无种族歧视的问题?自治市与罗马的关系能否类比中世纪的国王和封建领主之间的关系?8-10个新部落到底维持多久?Lorenzo Gagliardi教授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了解答。讲座在融洽温馨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图/ 高 歌
文/ 周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