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永钦教授应邀来我院做“中国大陆如何面对法典时刻”讲座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7-10-29 | 阅读数:

2017年10月27日,台湾政治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誉满海峡两岸的知名法学大家苏永钦教授应民商法教研室之邀,在法学院B137开展了一场题为“先点睛再画龙?——中国大陆如何面对百年一遇的法典时刻”的讲座。讲座由黄健雄老师主持,徐国栋教授、刘永光老师、郑永宽老师等也应邀出席。讲座形式生动、内容丰富,全场座无虚席。

 

苏教授开篇介绍了此次报告的大纲,为后文埋下伏笔。苏教授认为,此次中国制定民法总则意味着两个无可逆转的决定,一是制定民法典,二是要制定高度体系化的民法典。首先,他就民法典的体系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提出“提取公因式”理论。他指出,中国以民法总则提纲挈领是一个勇敢而正确的决定,但是制定民法典真正的挑战应在于如何超越德国民法典体系的不足,而不是效颦主体性弱化的欧盟国家,功亏一篑。接着他提出,民法是国家处理公共事务的手段,本身不预设政策立场的民法典,用于混合社经体制,特别对国营事业比例甚高的国家,反而是最好的工具。最后,苏教授指出,法典其实就是房子的地基和建物的梁柱,这部分的工程从设计到执行,如果都能在既有经验基础和未来的前瞻评估上为进一步的扩充保留空间,则必然更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反之,如果在打地基和起梁柱时只想守成,等到以后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再下定决心做一些较大的调整,都已经很难突破其整体格局,路径依赖的结果,最好的情形也就从一个既有的高点持续下降。除非再有机缘去拆除重建,也就是在旧体系实际上崩解后以某种新体系理念取而代之的再法典化,而不是仍在旧体系理念不变的基础上东改西改,永远停留在这样的状况。

 

苏教授结束发言后,徐国栋教授作为点评人上台发表对讲座的感言和自己对民法典的独到见解,二者展开了精彩而又诙谐有趣的互动,在座师生沉醉于浓厚的学术氛围中,掌声不断。

 

讲座结束后,徐教授将自己的几本新作赠与苏教授。苏教授和徐教授为拿书排队等候的学生签名。最后,苏教授与在座老师一同合影留念,讲座完美落下帷幕。

 

 

   

 

                                              文/ 陈海真

                                             图/ 尚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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