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会

发布人: 林少婷 | 发布时间: 2022-04-03 | 阅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的通知》,4月2日下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法学院B220会议室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会。


本次专题学习会由党委许和山书记主持。许和山书记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出发,强调了本次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领学《习近平出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文件精神后,他进一步强调,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郭锦星副书记就十八大以来,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十二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阐述,并传达了校党委《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他谈到,学院可以发挥法学学科优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专题培训研讨活动。此外,学院团委将推进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举办少数民族学生座谈会,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怀。

宋方青院长强调,学院应高度重视并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学院教师应积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题研究中发挥作用,加强民族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教育。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进入课程体系,教育引导各民族学生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学院层面要尽快落实主题月活动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创先争优。

李国安、朱晓勤、郑晓剑等三位副院长谈到,民族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智慧结晶,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作为高校教师应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为少数民族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提供帮助。

许和山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作为高校党政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各领域全过程,努力把法学院建设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强阵地,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图/文 林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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