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四个学科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学科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03-23 | 阅读数:
福建省教育厅2005年3月12日发文(闽教高[2005]27号)“关于公布福建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点名单的通知”,我院的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经济法学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学科。我院国际法学是国家重点学科,不必参评,被直接确定为省重点学科。 福建省重点学科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海峡经济区建设对高级人才的需求、科技发展的趋势,并结合有关高校学科建设的需要和学校办法定位,在我省高等学校择优确定并安排重点建设的学科。通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形成一批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重大问题的基地,在全省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 在此之前,我院就有一个国际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和一个民商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现在新增了三个省级重点学科,这无疑大大增强了我院的综合实力,并将促进我院的全面发展。 (法学院 吴智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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