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7级“望海潮”系列活动之从法学院到法院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9-05-13 | 阅读数:
5月10日晚19点,我院2007级“望海潮”系列活动之实习经验交流在法学院B320进行。此次沙龙是“望海潮”系列沙龙的第二场,本次的主讲人是07民商法的邹明同学、黄巧玲同学和张利平同学。 本次讨论的题目是“从法学院到法院”。三位同学分别就自己在思明法院的实习经历,发表感言,以此对将来想从事公职和律师的同学提出建议。邹明同学主要从法院的角度出发,阐述法院对律师素质的要求。其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律师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要做好四个准备:庭前准备、证据准备、判例准备以及说理准备;第二,有关代理词的写作,要言之有理,言之有据,重点突出,条理分明;第三,有关诉状的写作,要做到清晰有条理,内容全面又突出重点。其以合同买卖纠纷为例,其诉状关于事实的写作应该包括:交易背景、约定内容、签订过程、争议焦点及协议未成等情形;第四,有关律师在法庭上的陈词,一定要做到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处理,并用简洁的语言表达出来。 黄巧玲同学对自己的实习经历同样深有感悟。其在实习过程中,不仅遵照法官的指示进行文书的写作,也形成自己的一套看法:第一,关于法官素质太低,黄巧玲同学认为与其说是其素质低,不如说是法官负担太重,所以一切都只能从简;第二,关于代理词,律师对自己的代理词应该谨慎处理,不宜介入过多的感情因素;第三,关于调解,其认为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解决争议的手段,因为执行困难的关系,所以调解的重要性得以彰显;第四,关于证据,律师最好能够对证据进行分类,重要证据的定性尤其重要。 张立平同学同在思明区法院实习,其同样也就自己从实习经历中所感受到的东西发表了意见:第一,培养责任意识。有责任感的人,才会为人所倚重,才会为人所信赖,不管到任何工作岗位都是如此;第二,须随时带上笔与记事本,这是作为职员最为基本的礼貌;第三,三人行必有我师,遇到不懂的事情,一定要不耻下问;第四,要遵守职场规则,具体包括:1、少说话,多做事。2、做人要低调,能忍人之所不能忍。3、学会跟不喜欢的人打交道。4、严守秘密,不能随便泄露自己的工作内容,一定要遵守保密规则。5、态度决定一切,认真踏实的人最受重视。 本次沙龙在同学们意犹未尽的探讨中结束。通过本次沙龙,同学们主要了解了从法官的角度出发,律师需要什么样的素质以及作为一个法官,他需要一个怎么样的助理,从而使同学们在未来选择司法作为自己职业的时刻,多了一份考虑。期待下次2007级民商法“望海潮”系列沙龙更加精彩。 (文:张燕婷 图:汪芬)

上一条:仲裁杯第三轮赛况回顾及第四轮半决赛对阵形势

下一条:一个律师的角度------法学院首届法律文化节之校友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