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5日晚上六点半,09经济法第三期学术沙龙在法学院B420成功举办。本次沙龙的主讲人是09经济法的王芳同学,主题是——金融企业集团法律监管之研究。尽管天气寒冷,但是本次沙龙仍吸引了经济法专业的许多同学参加,两名经济法专业的博士师姐(方芳师姐、谢达梅师姐)也亲自到场点评指导,现场讨论气氛浓郁。
本次沙龙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主讲人王芳同学首先介绍了金融企业集团法律监管问题的背景,并对“金融企业集团”进行法律界定,为本次沙龙奠定讨论的基调与范围。而后,王芳同学又针对金融企业集团的成因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现状和外国成功经验,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企业集团监管模式。
第二阶段,王芳同学结合第一阶段的论述,组织现场同学讨论分析几种监管模式的实践可行性。李季同学、张明梅同学、郑仁杰同学认为几种监管模式各有利弊,在目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可成立重点机构监事会来解决监管问题。而林志勇同学则认为可在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之上设置一个协调机构,这对解决该问题大有裨益。
最后,谢达梅师姐、方芳师姐针对本次沙龙进行了点评。两位师姐首先肯定了本次沙龙的成功举办,并对本次沙龙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一针见效的点评。现场同学都认为在此次沙龙中受益良多,对金融企业集团法律监管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本次沙龙最终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落幕。
(黄可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