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仲裁”杯辩论赛复赛系列报道三:一二三四五 VS maverick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0-11-08 | 阅读数:
2010年11月6日(周六)下午3点40分,在Beat365亚洲版官网B520教室,来自嘉庚学院的“一二三四五”队和来自数学科学学院的“maverick”队就“应该/不应该禁止家长查看未成年子女个人信息”的辩题进行了一番唇枪舌战的辩论。最后,所持观点为“不应该禁止家长查看未成年子女个人信息”的反方代表队“maverick”略胜一筹,成功晋级下一轮比赛。最佳辩手被正方二辩陈丽娜同学摘得。 在整个辩论过程中,各位辩手旁征博引,妙语横生,进行了激烈的对决。在观点鲜明、条理清晰的立论陈词中就可以嗅出双方辩手蓄势待发的力量。质问环节,反方三辩在质辩小结中给正方频频“抓漏”,从法律、伦理角度质疑立法的可操作性,以此证明“清官难断家务事”。在自由辩论阶段,双方争锋相对,步步紧逼。正方从未成年群体的弱势地位以及对于隐私的特殊需求出发,呼吁立法保护。而反方一再强调“个人信息”的全方位性,用泛化概念和几则具体案例论证己方观点。情势一度处于焦灼状态,双方围绕“个人信息”、“查看”等词展开了你来我往的对抗。总结陈词阶段,反方四辩从法理学角度清晰地梳理了反方观点,正方则声情并茂地从人文、伦理角度作了观点小结。 辩论结束后,李越评委就两支代表队的表现作了精彩点评,赐招辩手们如何在辩题有瑕疵的情况下,跳出玩文字游戏的怪圈。这让在座的辩手和观众们获益匪浅,对辩论的人文价值和终极意义也有了更深的理解。让我们期待下一场智慧与才思的交锋,激情与勇气的碰撞! (研会宣传部 文/刘偲偲 图/吕海芸) 附:“spark”对“烛之光”的比赛结果 同日下午2点在B520举行的“spark”队与“烛之光”队关于“赞成/反对餐厅禁止自带酒水”的辩论,最后正方代表队spark胜出,晋级下一轮。最佳辩手为反方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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