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法学院院争优创先活动的顺利开展并进一步了解基层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院党委书记侯利标于2010年12月1日晚与2009级法律硕士党支部支委召开了一次座谈会,2009级法律硕士6个党支部全体支委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2009级法律硕士6个党支部的各支委首先向侯利标书记分别汇报了各支部就争优创先这一主题近期开展的活动的基本情况,并结合各支部特点就各支部下一阶段工作的详细部署向侯利标书记作了进一步的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侯利标书记对2009级法律硕士党支部在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各党支部在此次争优创先活动中开展活动富有成效、中心重点突出、未来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并周密安排,尤其是重视在日常性工作中开展争优创先,效果较为明显。
侯利标书记就各支部未来的争优创先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指导,认为学生党支部在以后的活动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一、各支部可联合开展活动。侯利标书记指出,联合开展不仅可以使活动力量更大、范围更广、影响更深远,还可以加强各支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二、计划应周密。各支部开展活动不在于强调轰轰烈烈,而是要围绕“成长”、“成才”进行周密部署,计划阶段性安排,通盘考虑,以实现专业学习、社会服务、志愿服务的多重结合,以利于实现开展活动的同时创造、培养人才的目标;三、各支委应形成合力。开展支部活动过程中支委之间应相互协商、相互团结、共同推动、主动思考、加强沟通,如此活动才能有序开展;四、党建带动群建,积极动员同学参与活动。特别是要在平时的支部活动中加强对入党对象、积极分子的考察,这样也可以实现加强支部自身教育目标的同时培养、发展出高质量的党员。五、争优创先活动的开展应深入、扎实推进、围绕主题。特别是要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增强支部成员自信心和服务意识,使开展活动能够在锻炼大家实践能力的同时使同学们能够迅速融入社会、并通过活动检验自身专业知识;六、活动形式需多样,但应注意工作部署与支部自身实际情况的密切结合,活动应具有可行性,应在本支部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七、加强理论学习。学习为在校学生的主要任务,各支部在开展活动的应始终围绕建设“学习型”党支部的目标,引导支部成员在文化、历史、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学习,应注意加强支部成员的理论素养。八、支部开展活动还可采取共建方式以实现双赢的目的;九、各支部在开展活动过程之前、之中、之后都应该注意对支部活动的宣传,强化支部活动的影响,以真正实现开展支部活动预期的效果;十、各支部支委及党员应加强党性、始终牢记确实实现党员在各方面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各党员的自身服务意识。
最后,侯利标书记认为,通过各支部前阶段的工作开展,成果已初现,基础也已基本夯实,希望各支部能够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积极探索、认真摸索,以更好的开展各支部下一阶段的工作,使各支部在争优创先及未来的活动中能够更好地体现自身价值、培养服务意识。
会议结束前,侯利标书记还就各支部在硕士阶段学习、生活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了解,表示会尽可能帮助大家解决在校期间遇到的各方面问题。
(文/刘经青 图/曲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