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论体系的核心问题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11-02-26 | 阅读数:
2011年2月24日下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老师应邀为Beat365亚洲版官网同学作了一场名为《犯罪论体系的核心问题》的讲座,法学院同学积极参与,法学院报告厅座无虚席。 作为中国刑法学新派的代表人物,张明楷老师迥然不同于对“刑法构成四要件”确信无疑的旧派,讲座中他首先指出刑法学多元体系并存的时代已经到来,无论是二阶层,还是三阶层,亦或是传统的四要件仅仅是学者对犯罪行为的解释,都并不具有真理性;“相信世界上只有一个真理并且认为自己掌握了真理是这个世界上一切罪恶的最深刻的根源”。接下来张明楷老师谈及犯罪体系的核心并非主客观,否则对犯罪的理解就会陷入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的简单相加,暴露在司法实践上就是法条主义、机械主义的盛行。其后,张明楷老师还就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共犯及其从属问题、对三阶层和两阶层、四要件的交叉比较、明确违法与责任是犯罪论的意义四个方面展开论述。本次学术讲演信息量大,但讲授清晰、生动,穿插案例与借鉴外国经验,张明楷老师在讲台上的激情讲演引得同学们热烈鼓掌。而张明楷老师对刑法学的开拓与反思更是让人为这位刑法大家肃然起敬。 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张明楷老师认真回应了同学们的疑惑。司法考试刑法命题组组长的他也就司法考试提出几点建议:第一,把握通说;第二,研读真题;第三,考试有难度区分,同学们应有自信;第四,答题抓住要点。 人物简介: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 1982年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后改名为中南财经大学,2000年与中南政法学院合并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攻读本校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调入清华大学。 (文/孙少石,图/林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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