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听证会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1-03-14 | 阅读数:
3月11日晚7点,法学院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听证会。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何丽新老师主持。院团委书记廖志丹老师、教学秘书刘巧英老师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还有2010级博士生、硕士生各专业代表共16人。 会上,何丽新老师首先向大家阐明了会议的重要性。奖学金制度是对研究生激励手段,其评定规则对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起到重要引导作用。从不同角度提出的各种建议,对于完善规则、体现其公平性和正确导向性至关重要。接着,在何老师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后,老师与学生代表们分别就申请参评条件、不能参评情形以及奖学金评定标准的每一条细则依次进行了讨论。会议在热烈的讨论中进行了三个小时。与会的学生代表针对课程成绩分的相乘系数、论文发表成果加分、社会工作任职加分等诸多方面各抒己见、分析细致、讨论深入。三位老师对同学们的疑问一一作了详细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 听证会结束后,学生代表们纷纷表示,此次听证会的召开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让他们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促进了学院师生的相互交流。据悉,学院还将进一步参考老师们的意见、进行较大样本的调研以保证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修订更加公平、合理。 (法学院 黄海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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