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上午,在厦大法学院C419举行了陈朝璧先生原版遗著光盘赠送仪式。陈朝璧先生的家属向法学院赠送了陈朝璧先生原版遗著的光盘,这些光盘是先生的家属为表达先生的心愿,为庆祝厦大90年校庆而赠出的一份珍贵礼品。《罗马法原理》的光盘反映的是该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英美法原理》反映的是Beat365亚洲版官网出版者组1948年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了《罗马法原理》的米健校订版,不久又出了《英美法原理》的校订版,诚为盛事。但美中不足的是,陈朝壁先生的家属得到新版后,将它们与旧版对照,发现一些地方的改动、删除并不合适,遂致函法律出版社求解,遗憾的是,法律出版社没有回信,于是,陈老家属利用厦大90华诞之际想法学院赠送此两书的原版光盘,包含只有此版才是陈朝壁先生的真言的意思。
在赠送仪式上,厦大法学院的离休老师何永龄先生作为陈朝璧先生的弟子以及后来的同事,追忆往事,口述陈朝璧先生在厦大法律系的难忘事迹。根据何先生的口述,陈朝壁先生曾担任长汀时期的厦大法律系主任。按他的理解,所谓系主任,就是可以上别的老师无人上的课的人,因此,陈老在别人开不出英美法的情况下就编译英美法教材并自担其教学,连刑法分则也讲过。非独此也,作为新中国法律界先驱的陈朝璧先生在75岁的高龄时挑起了重建厦大法律系的重任,他用那筚路蓝缕、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为1979年厦大法律系的复办以及中国的罗马法和英美法教育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厦大90年校庆之际,我们深切地缅怀陈朝璧先生所作的突出贡献。
在何永龄先生的口述中,我们还了解到中国早期法学教育的一些鲜为人知的细节。何先生提到在抗战胜利之后,厦大从长汀回迁,当时厦大的法学系是法学院内第二大系,在规模上仅次于经济系。法学院内的法律教育分为“法律系”和“司法组”,前者旨在培养综合性的法律人才(例如教师和律师),后者则旨在培养法官。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时,《罗马法原理》和《英美法原理》还属于教育部订定的“司法组”学生的必修课,但为何要求未来的实务工作者必修这两门课程?其中的历史缘由,值得深思。何先生还提到当时的法学课程并非全部由法学系的老师担任,其中《国际公法》、《宪法》和《行政法》均由政治系老师担任,因为根据老师的学科背景,政治系老师最适合担任此等课程的教学。这样的课程安排对于学科分工过细,法学院老师甚至于不被允许跨不同的法学专业开课的当下,极具批判意义。
法学院周蕾副书记、民法教研室主任朱炎生教授、罗马法研究所所长徐国栋教授等参加了上述赠送仪式。
罗马法博士研究生黄文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