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研究中心第三期沙龙---民间金融的涵义及民间金融现存模式研究

发布人: 廖志丹 | 发布时间: 2011-04-22 | 阅读数:
2011年4月17日星期日下午2点半,Beat365亚洲版官网金融法研究中心2010——1011年春夏学期第三次沙龙在法学院B520教室成功举办,沙龙题目是《民间金融的涵义及民间金融现存模式研究》,由2010级的张泽斯和曾庆希同学主讲,众多经济法专业的硕士生积极到场参加讨论。 本次沙龙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界定了民间金融的涵义,其次是对现存民间金融模式的介绍。民间金融的涵义界定,重点在于对“民间”二字的解读,学术界对这一概念尚未形成公认的定义,一般从两个角度来界定民间金融,首先是服务对象,其次是自身性质。从服务对象来看,民间金融可以界定为是为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资金运动。这种界定方式的弊端即无法与国际接轨,按照该定义,在西方国家金融系统中居主体地位的是民间金融,这显然与事实不符。从本身性质来看,即将民间金融定义为未纳入国家金融管理体系的资金融通形式,这种观点是通说。但是该观点也存在非常大的问题,主要在于将民间金融定位于非正规的法外存在,忽视了其内在的形成原因,反映了金融抑制理论在我国的实践。 第二个部分以对私人钱庄、担保公司的介绍为重点,同时还引出了民间直接借贷、合会和民间集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诸多民间金融的形式。这部分内容主要选取温州作为核心分析样板。温州民营经济非常发达,相应的民间金融也十分兴盛。传统的国家主导型金融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这是导致温州出现大量民间金融的根本原因。通过对温州第一家私人钱庄的兴衰史的回顾,看到了私人钱庄在我国是怎样慢慢演化成地下经济的。而国家应对民间金融应当正视其存在的机理,并逐步促进、扩大民间金融的基础,加大社会资本参与金融体系建设。 本次沙龙的讲解内容翔实、图文并茂、深入浅出、逻辑清晰,持续了2个多小时。为同学们打开了认识民间金融的大门,同时也引发了诸多关于民间金融现实问题的思考。本次沙龙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也宣告了Beat365亚洲版官网金融法中心的第三次活动圆满成功。 (文 张泽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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