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教研室第二次国际法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1-05-06 | 阅读数:
2011年4月29日下午3点到5点半,国际法教研室本学期第二次国际法学术沙龙在C419进行,国际法2009级和2010级全体博士生参加了本次学术沙龙。此次沙龙发言人为徐崇利老师和池漫郊老师,发言题目分别为:《构建更加公正之国际经济秩序与中国进路的流变》和《中国参与WTO争议解决中的“中国特色”问题》。 徐崇利老师首先指出南北国家之间经济实力渐趋平衡,国家的分类从二分法变为三分法,即强调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的出现。接着,徐老师指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进路应该从追求实质正义的诉求“特殊与差别待遇”转为既追求形式正义向发达国家主张“平等与无差别待遇”(改变新兴国家面临的“少给权益”“多加责任”等违反形式正义的现状),又不放弃追求实质正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这可能意味着一度潮落的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迎来第二次高潮。最后,徐老师对主张形式正义进路存在一些疑问:如主张形式正义的意义?是否是一种倒退?会不会造成发展中国家阵营的分裂等进行了分析,指出主张形式正义是在历史发展变化的情况下提出的新进路、新攻势,以此提高新兴国家的能力,再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推动和建立公正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可以认为,徐老师的观点是对传统国际经济新秩序理论的一个发展。 在场的同学和老师踊跃发问,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的问题,如该理论的适用性问题,政治和文化因素对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作用问题,而“对于发展中国家使用二分法是有意义的,但争取形式正义是否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范畴”这一发问是最具挑战性的问题。 池漫郊老师首先对结合相关数据,对目前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总结。然后,他结合相关WTO规则,简答介绍了WTO争端解决的流程,并以此为基础对于一些已结案件进行了分析,并着重提出了应对争端解决中的条约解释问题,并对争端解决对于中国的国家治理模式的带来的冲击和相应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池漫郊老师的发言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在场的同学和老师对于我国现行的很多经济政策与WTO规则的合规性问题进行探讨。 本次沙龙在大家意犹未尽的热烈讨论中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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