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09级法律硕士第二党支部普法团队来到霞光学校, 为该校初三的孩子们做了一个关于刑法基础知识的普法讲座。本次讲座是09法硕第二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本学期“霞光暖心”系列普法讲座的一部分,此系列讲座受到了霞光学校老师和学生的欢迎和好评。
霞光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教育层次从小学到初中,以在厦门务工的外来工的子女为主要招生对象。因种种条件所限,学校的老师和学生都迫切需要法律知识的引导。本次讲座由李舒婷同学主讲,她首先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和同学们的互动,让同学们了解到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都不能适用);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李舒婷同学特别谈到毒品犯罪,告诫孩子们从不要吸烟,谨慎交友等小事做起,避免接触毒品。
同去的09法硕第二党支部几位同学分别走上讲台,与孩子们交流互动。支部书记江凯通过实例剖析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还与他们交流起如何写好作文等问题。林志勇,廖勤勤,郑一等同学先后上台,向孩子们讲起各自的小学、初中生活,拉近了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初中生们的心理距离。最后陈子强同学通过一个小案例,向孩子们介绍了如何既避免危害他人和社会、避免犯罪,又正确维护和行使自己的权利。
文 陈子强 图 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