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纪宏、肖金明教授参加答辩并应邀讲座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1-06-13 | 阅读数:
6月9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11届博士论文答辩在法学院319室举行,本次答辩委员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莫纪宏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金明教授、宋方青教授和刘连泰教授组成,经过近一天的答辩,4名博士生易卫中、黄金娜、陈泽荣、俞俊峰顺利的完成了此次答辩,答辩委员会对此次博士论文质量和答辩给予了整体好评。 6月10日,莫纪宏教授和肖金明教授应邀在嘉庚三号楼514室举行了题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术讲座。讲座由莫纪宏教授主讲,肖金明教授、朱福惠教授担任评议人。 莫纪宏教授的讲座从3月10日吴邦国同志做的工作报告开始谈起,围绕“以宪法为统帅”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关系”展开,分为四个部分:一、宪法的法律性质;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实质;三、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表现形式;四强化宪法的核心地位需在理论上、实践中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莫教授认为宪法的最高性和根本法地位来自于制定主体,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和细化,莫教授还针对大众持有的宪法虽大却无用的看法特别指出宪法非是空头法,而是人民、公民保护自身权利的武器。 肖金明教授对莫纪宏教授的讲座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关键在于如何认识宪法的地位、作用,而宪法的作用是细化的作用于各个部门法的,他还特别指出法律是公共政策的一种延伸形态,加强立法。朱教授则从推动法律建设力量的角度阐述了国民特别是当今网民客观上促进了立法和执法,而宪法法律的实效是决定于人民的需求,他还表达了宪法对公共权力限权的看法。 最后两位教授由于时间关系不得不缩短与老师同学们交流互动的时间,只接受了一位同学的提问并简短进行了回答,两位教授还寄望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能够深入理解宪法,挖掘宪法问题将宪法的作用发挥至实处,讲座在意犹未尽的氛围中结束,朱教授还对在场的同学们承诺将再次邀请两位教授来我院开展讲座交流活动。 (图∕文 郭炜)

上一条:吴洪淇老师应邀参加“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律师业”国际研讨会

下一条: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生校外学术沙龙成功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