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法学理论博士生论文答辩圆满结束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11-07-16 | 阅读数:
7月13日下午,法学理论专业2011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在法学院C319室举行,本次答辩委员会由苏州大学的胡玉鸿教授、中南财经大学的张德淼教授、朱福惠教授、刘连泰教授以及我院兼职博导、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教授组成。其中,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胡玉鸿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经过一个下午的答辩,博士研究生朱志昊(宋方青教授为导师)顺利完成答辩,并以总分91.4分的成绩获得了优秀等级。答辩委员会对朱志昊的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和答辩过程给予了一致的好评,校外送审专家与答辩委员会给出了全优的成绩。 胡玉鸿教授还应邀为博士生和硕士生做了题为“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界分”的讲座,讲座由宋方青教授主持。胡玉鸿教授从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界分的必要性、法学方法和法律方法各自的研究内容及展望等方面对论题展开了讲述,并回答了现场同学的提问。讲座内容详实充分、论证严密、深入浅出,同学们受益良多。 此前,关鑫、陈征楠也已顺利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至此,2011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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