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5日晚上7点,我院第十季南强法学沙龙之第七期学术沙龙在B420举行,参加者包括朱炎生教授和我院各专业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南强法学沙龙旨在促进各年级硕士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拓展学术视野,提高研究水平。
此次学术沙龙由2013级硕士生柳依嘉和2014级硕士生王菡主讲,题目为“买卖合同风险负担——交付主义抑或所有权主义”。她们从域外法出发,分析各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应属于成立主义、所有权主义或者交付主义中的哪一种模式,并对德、美两国做出详细分析,认为德美表面似乎采用的是交付主义,实际上应该是所有权主义。进而,她们就我国《物权法》、《合同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相关条文展开讨论,引出各位学者对我国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的不同看法和新颖思路。最后,她们通过分析一系列案例得出结论认为:我国单纯采用交付主义在处理不动产买卖时会产生对当事人的保护利益失衡问题,立法者和学者需要进一步探讨《物权法》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交付”一词的定义、“交付使用”的内涵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区别和背后的价值取向。《物权法》与《合同法》由于出台时间间隔较长,在许多条文的衔接上出现了断裂,故此,立法者应该做出修改或者另行制定司法解释以维持法律体系的和谐性和连贯性。
两位主讲人的报告引发了同学们的热烈讨论,朱炎生教授也就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说明。各位同学分别从不动产能否适用动产交付中三种“观念交付”、《合同法》第142条的“交付”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1条中的“交付使用”射程是否一致、商品房“转移占有”的具体行为模式、不可抗力的内涵等问题与两位主讲人和朱炎生教授进行了交流。此次沙龙观点新颖、内容丰富、讨论热烈,各位同学积极参与、受益匪浅。第十季南强法学沙龙之第七期学术沙龙圆满结束!
王菡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