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下午2点,为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我院学生在院研究生会的组织下前往厦门海事法院参观。
首先,厦门海事法院的法官进行庄严的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履行法官职责……”在黄勇民院长的带领下,厦门海事法院全体法官进行庄严宣誓,同学们被铿锵有力的声音深深吸引,仿佛自己也是法官中的一员,犹然增强了对宪法法律的信仰,坚定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接着,王法官介绍了宪法的相关知识和宪法日设定的原因和意义,加深了同学对宪法的了解。
之后,在王法官的带领下,同学们参观了法院的立案审查处、审判法庭、院史展厅等地方。
然后,厦门海事法院的张副院长和李处长组织同学们进行“12.4”首个宪法日座谈会。两位法官不仅介绍了厦门海事法院的发展、管辖区域、审判心得,还引导同学们积极参与讨论。
最后,张副院长和李处长与各位同学进行合照,并向同学发出再来法院参观学习的邀请。
参观虽然结束了,但在回来的路上很多同学表示,作为法律人,就应该做到张副院长提出的那些要求——“公平、正义、和谐、法律、法理、良知”。
包鑫慧/图 杨凯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