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6日晚7点整,在我院B420举行了“网上商城税收筹划”的讲座。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来自于悉尼大学商学院的黄一华讲师,在悉尼大学研究中国法律已有很长时间,此次来主讲的讲座是对一直以来,处于热点的网上商城的税收问题进行了讲解和介绍。
首先,老师并未就税收筹划的问题作出直接的介绍,而是从另外一个看似毫不相关的方面向同学们询问问题,比如税收应当考虑什么样的因素,什么才是税收过程当中最为本质的因素。通过一系列的和同学们的问答,老师终于引出了在法律中,我们对一个现象应当如何思考的问题。
在黄老师的观点中,问题的性质才是解决问题最初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只要对问题定性好了,才能就站在问题产生的角度来思考应对的方案。老师举出一个美国学校中常见的教学模式的例子,教授法律的老师不是问学生如何去杜绝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而是让学生站在违法者的角度,让学生用最简单也是最常见的方法达到违法的目的。这样的反向思维反而能够让学生们更加的理解问题的性质,从而进一步探讨如何解决问题。
在将基本的思考法律问题的思维向同学们理清之后,黄老师开始介绍网上商城的税收筹划问题。现代国家对于新兴的网上购物在税收上尚未作出一个有效的、成熟的税收征管,在黄老师的观点中来看,这并不是大多数学者观点中的法律制定的缺失,是立法滞后性的表现,问题存在的本质在于,对网上商城购物的行为并没有进行一个准确的定性。在同学们看来,网上购物存在着虚拟性,网上交易的追查也是很困难、成本高昂的,但是这些都是表面现象,有不少的同学表示对网上购物的征税其实比想象中的困难很多,不仅存在技术层面的难题,而且在法律上特别是国际网上交易,也存在很难解决的税收冲突。但是黄老师说,网上交易的本质和现实交易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都是货物、资金的流通,技术问题并没有改变交易的本质,所以黄老师认为,对网上交易征收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能说完全没有针对性的法律,只是我们在定性方面并没有很准确,所以才导致认为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调整。
这样的观点冲击同学们普遍关于网上税收的观念,从一个更加明确明晰的方向将原本很复杂的税收观念变得更为简单易懂,将复杂转为简单,这才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正确路径。
最后主持人朱焱生老师也向黄老师问到了中澳两国关于其他税种如增值税等方面的不同点,让黄老师能够从其他方面更广泛的介绍了国际上税的区别和异同。
讲座持续了两个小时,在这两个小时中,黄老师丰富的研究经验和幽默的讲述让同学受益匪浅,同学们打断老师进行提问并没有让讲座的秩序混乱,反而更是激发了同学们的研究热情,收获到更多的不同观点和想法。讲座虽然结束了,但它起到的启发思想的作用已经充分发挥,相信接下来有更多更丰富的讲座能够让我们继续学习研究。
古铭/文 王素芬/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