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9日,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彦志副教授来我院为“青年教师论坛”作学术讲座。晚上7时许,讲座在A座302举行。
王老师讲座的题目是《国际投资法的结构变迁和中国的角色定位》。讲座由浅入深,主要包括以下八个部分的内容。一是国际投资法的形式以及BIT的结构内容;二是1990年代国际投资法的大转型;三是国际投资法的与众不同之处;四是国际投资法的实质;五是BIT内容结构的变迁;六是发达国家对国际投资法立场的变迁;七是新兴大国对国际投资法立场的变迁;八是中国国际投资法的结构变迁。
在讲到国际投资法的形式时,王老师主要讲述了国际投资法的渊源以及BIT的结构内容,为后续论述BIT结构内容的变迁作好铺垫。1990年代国际投资法的大转型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适用的法律方面、受案对象方面以及管辖基础方面。国际投资法与其它法律体制,如WTO体制的不同则体现在了参与方的双边性、强调对投资的保护、标准本位、实体规则失衡、程序错位、法律性质独特等方面。国际投资法主要体现的是新自由主义,而且片面强调保护外国投资者的私人财产。BIT主要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签订,缺少互惠性,这是日后围绕ISDS出现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发达国家针对BIT的变化从对投资者的强势保护转为了保护投资者与东道国规制权的适度平衡;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金砖大国中的巴西、南非、印度、俄罗斯多数都对ISDS机制采取了消极的态度。中国的立场则有别于其它四个金砖国家,基于国际和国内方面的原因,中国依然在积极与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谈判BIT,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中国在2013年接受了美国提出的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
讲座结束之后,三名同学针对王老师讲座的内容进行了提问,王老师也对这些问题作了细致的回答。本次讲座由法学院的吴旭阳助理教授主持,韩秀丽教授做最后总结发言。韩秀丽教授表达了对王彦志老师渊博学识的敬佩,推荐同学们多读一些王老师的著作和论文,并鼓励大家把握住与王老师交流互动的机会。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图/文 张川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