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平教授“立案制度反思与重构”讲座举行

发布人: 舒雪 | 发布时间: 2015-04-27 | 阅读数:

2015年4月20日,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莅临Beat365亚洲版官网,以“立案制度反思与重构”为题在法学院B138举行了别开生面的讲座。张教授在民事诉讼法领域研究颇深,对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有个人独创性的见解。Beat365亚洲版官网齐树洁教授、张榕教授、徐国栋教授出席该讲座并做了点评。

“起诉难、立案难”是中国司法的顽疾。2015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文件,使得与立案登记和立案审查相关之问题受到诸多关注。学界对于改立案审查制度为立案登记制度到底能否从实质上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存颇多争议。在本场讲座中,张卫平教授就我国的立案制度改革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诉权”最本质的含义在于能够启动诉讼程序,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其实是将“起诉条件”与“诉讼要件”混同,“诉讼要件”被前置于起诉阶段,提高了起诉的门槛,导致“起诉难、立案难”的发生。要改革我国的立案制度,不仅仅在于从形式上改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更关键的在于对“起诉条件”的改革。满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两项要求即可起诉,法院即需受理。

在分析我国诉讼立案中“起诉条件”和“诉讼要件”混同的原因,张教授谈到,我国是一个泛政治化的国家,当前司法权并不完全独立,法院对于涉及敏感性问题的案件并不能独立决定是否由其来裁判,对于这类案件是否立案往往会考虑到一些政治因素,而且大多以维稳为重。张教授指出,当前中国迈向法治是必然的选择,我们也逐步在走向通过维权实现维稳的道路,法治的发展将使得这类案件的“立案难”问题得到一定的缓解。最后,张教授展开分析了如何重构立案制度,包括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如诉讼费等。

在提问环节中,在座的博士生、硕士生等踊跃发言,积极提问,碰撞出不少思想的火花,张教授的回答也是妙语连珠,风趣幽默,让现场的同学们再次深深地感受到了他的个人魅力。整场讲座在持续近两个小时后顺利结束。

图/蔡小涵 文/杨伟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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