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制定中的重大问题”讲座顺利开展

发布人: 舒雪 | 发布时间: 2015-05-18 | 阅读数:

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关于民法典的制定问题又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而关于中国是否要制定民法典,为什么要制定民法典,怎么制定民法典的问题自然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15年5月16日晚7点,中国民法学界泰斗级人物——孙宪忠教授莅临Beat365亚洲版官网,对上述问题发表了其专业意见,为厦大师生解惑。孙宪忠教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欧洲联盟发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常务副会长,并且在澳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多所大学授课。讲座围绕“中国民法典制定中的重大问题”这一核心,从以下五个大方面展开:一,法典编纂的传统;二,民法的立法相关问题;三,法典化的含义;四,民法体系科学性的问题;五,立法中政策性和技术性的协调。

首先,孙教授提出了目前中国民法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民众的意思自治不能的到充分尊重,而目前现行的《民法通则》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许多制度与规定与现实的情况存在了明显的脱节。同时,民法的领域内被特殊法“掏空”的现象比较严重,例如《侵权责任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并行,这样的情况也只是考虑到了小范围内的体系化,而忽略了整个大系统的整体性。在肯定了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前提下,孙教授提出应该切实考察民法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和科学性,具体包括:民法典立法目的的确立,民法规范的制定,以及民法典立法的指导思想。完成以上的步骤之后,还要将民法典的全部内容进行体系化整理,要做到概念的科学化,条文的规范化,法律关系的逻辑性。

最后,回归主题,目前就我国的民法典的制定来说,“民法的地位仅仅只是部门法吗?”,“如何解决民法典和现有民法群体的关联问题?”,“民法总则部分,是简单的抄录《民法通则》的既有规定,还是推翻重建?”面对这些问题,孙教授款款而谈,对这些问题做了深入浅出的回答。

孙教授的幽默言谈使得整场讲座过程轻松愉悦,在最后的提问环节,孙老也是不遗余力认真解答。令在场听众不止对孙教授的学术造诣推崇备至,更对孙教授的严谨认真真诚的治学品质景行行止。

本场讲座圆满结束,再次对孙宪忠教授表示由衷的感谢!

 

法学院研会  李世新/文 肖辉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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