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晚7点,“厦大信实论坛”第七期在法学院B137教室顺利举行。本期论坛的嘉宾是清华大学助理教授高丝敏老师,她以“黑白法律世界中的灰色地带:影子银行的缘起和规制”为主题给法学院师生带来了精彩的讲座。高丝敏老师有丰富的美国留学背景,主要研究领域是商法与金融法,并在《美国破产法杂志》《银行法杂志》等英美法学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在此次讲座上,高老师以生动活泼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在场嘉宾、老师、同学评介了中、美两国影子银行的发展、现状及法律规制。法学院吴旭阳老师,资助方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邱兴亮、吕平、叶志琳等共11位律师出席了此次讲座。
讲座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银行及影子银行进行概述,第二部分介绍影子银行兴起的原因,第三部分是对监管的启示。讲座伊始,高老师以一则生活中的借钱小事例与在场同学互动,说明我们日常融资中遇到的困境,由此引出两个问题:一是在借与被借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出借方与被借方的信息不一致,而这种不对称又是永久的;二是融资通常出现资金短缺。因此,融资中介机构便有了其存在的基础。而这种机构能够消除信息不对称以及提供资金来源渠道。银行是典型的金融中介机构。银行“借短投长”(银行将储户的短期存款用作长期投资)导致期限错配,从而产生银行挤兑。银行利润私有化,风险社会化(股东分享收益,储户承担风险)的特点间接催生了其冒险的欲望。因而对银行的“管”与“救”迫在眉睫。现有的银行准入、风险监控、资本充足率、变更退出等政策都是对其进行管控的措施。
严格的监控导致银行产生额外的监控成本、遵从成本,市场则自发寻求在监管边界外的金融中介,便由此诱发了影子银行的产生。影子银行是游离于银行之外的金融中介,其功能与银行类似:一是期限转换,金融中介与社会投资人签订短期的再回购协议,并将这些资金用于长期投资;二是信用转化,将货币市场的短期信用转化为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使得信用增强;三是流动性转化,将短期存款的高流动性转化为长期投资的低流动性,使得变现能力减弱。不仅如此,影子银行的高杠杆、利润私有化与风险社会化特征也与传统银行相似。因而,影子银行也存在系统风险及银行挤兑问题。美国影子银行分为三类:政府支持的影子银行体系、内部影子银行体系、外部影子银行体系。第一类主要指政府支持的房地美、房利美“两房”企业,该“两房”企业参与了将房贷进行证券化;内部影子银行主要指从商业银行体系派生出来的、附属于商业银行的体系;外部影子银行主要指其他独立于银行的中介机构、交易商等。其总体特点是“旧瓶新酒”,即以新金融工具、新衍生产品来逃避监管,从而产生与传统银行类似的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高杠杆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等。在发达国家,影子银行表现为基金业务。在中国,影子银行的主要形式是理财产品、地下金融及表外贷款,这些金融工具缺乏创新,表现为“旧瓶旧酒”。
讲座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影子银行兴起的原因:1.规制边界,监管边界的划分使得市场由表内向表外方向规避;2.内生性货币供应,货币具有不可控性,而流动的货币量是由市场决定的,市场对货币的需求诱生影子银行;3.不均衡监管,银行发现银行圈外的监管较弱,资本从监管高的地方流向监管低的地方;4.金融抑制与金融排斥,国家用外力限制金融价格、控制利率和外汇流动,在金融抑制情况下,获得贷款者能够获得更多利益,但通常只有少数企业能够获取贷款;5.自适应效率,市场通常会寻求有效的方式获得效率;6.社会福利的需要,如美国“居者有其屋”的计划推动向弱势群体提供房贷。
第三部分介绍了中、美影子银行监管的现状和启示,美国相继出台的监管措施包括加强对特别目的银行监管、严格要求金融产品的披露、新定义很多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等,但是这些所谓的定义实质上又重新划定了界限,创造了新的边界。中国近期的也出现了很多监管措施,包括将信托公司作为特别目的银行看待,加强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进行利率改革并取消很多利率限制、普惠金融、网络金融等。但政策稳定性以及头痛医头套路仍然受到质疑。我国在监管过程中尤其需要注重打破边界,要求既利用优势又防范风险,以风险监管来代替机构监管,评测风险等级,并且需要更多的“开前门关后门”,容纳更多的金融机构来活跃资本市场,但进入市场后仍然需要加强监管。
讲座进入提问互动环节,国际法往届毕业生李博文、信实律师事务所邱兴亮律师、国际法研究生颜月明、同济大学管理学院老师还有其他校内外学生围绕企业间借贷问题、小银行生存状况与发展、高利贷、以及银行审慎性监管等问题与高老师进行了积极地探讨与互动。大家提了很多问题,几位提问者数次站起了进行多轮提问和问题探讨,使得讲座结束的时间不断地往后推迟。最后,讲座在精彩纷呈的讨论与思想火花碰撞中圆满落幕。
文/袁金莲 图/刘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