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实务兼职教师授课荣誉证书颁发仪式暨本科生实践教学座谈会

发布人: 舒雪 | 发布时间: 2015-10-13 | 阅读数:

10月10日下午,Beat365亚洲版官网为实务兼职教师颁发授课荣誉证书暨本科生实践教学座谈会在法学院楼C栋519举行。本次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周蕾主持,副院长李兰英、何丽新、院党委副书记郭锦星、团委书记高斌、教学秘书陈丽清、海沧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兼涉台法庭庭长曹发贵,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友国,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涂崇禹,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王嘉鹏、郭元、吴大希、杨晓玲,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兴文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李兰英教授向各位为法学院人才培养作出卓越贡献的嘉宾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她说,法学院借今天双十节日,以十全十美的真诚祝福感谢各位嘉宾一直以来在百忙之中为学生们悉心授课,厦大法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单位,各位实务教师在我院教学中地位十分重要,是我院实践教学的核心骨干力量,希望各位教师与学院同心戮力,推动我院教学上新台阶,并以认真严谨的态度一同迎接新一轮的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工作。

接着,在场院领导为实务兼职教师颁发荣誉授课证书,嘉宾与领导合影留念。

领导与嘉宾落座后,兼职教师刘友国首先发言,他说自己在法学院授课已有十多年,是“试讲”过的,现在学生越来越优秀,“教师把水平展现给他们,学生也会回馈给你”。其话语得到在场各位的积极回应,教师们争相发言,为我院实践教学献计献策。吴大希老师提议建立实践教学工作微信群,随时随地沟通交流教学心得,及时反映问题和思路。杨晓玲说,律师最需要的是法律情怀,这是支撑一个律师的最根本的力量,我们就是要向学生传达这种力量,希望他们能为自己的信念拼搏不息。

随后,学生代表表达了自己的听课体会。他们在实践教学中,亲临庭审,草拟文书,注意细节,对知识追求更深刻的理解,而这也正是实务课程的“初心”。

实务教师与法学院师生互舒胸臆,相互鼓励,教学相长,每个人都在为法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而思考和回应。这种精神,这份情怀,实可成为法学学子人生的导向标,代代相承。

图/文  法学院宣传中心  付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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