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的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活动组织、学科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经院务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对我院各教研室的主任、副主任人选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名单如下:
一、法理学教研室
主 任:陈 动
二、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
主 任:李 琦
三、诉讼法教研室
主 任:齐树洁
四、刑法教研室
主 任:李兰英
五、经济法教研室
主 任:李 刚
六、民商法教研室
主 任:何丽新
副主任:朱泉膺
七、国际法教研室
主 任:李国安
副主任:房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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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