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我院定于9月17日(星期四)下午2:30,在B137教室召开法学院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暨群众满意度测评大会,参加会议的对象为:全院所有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
本次大会将听取和审议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结,并就以下事项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1、对本院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评价;2、对本院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评价:⑴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提高思想认识、解放思想、查找突出问题的满意度;⑵对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⑶对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满意度。
为了开好本次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全体参会对象必准时到会。
2、请携带钢笔或水笔(黑色或蓝色)。
3、如因事确实无法参加会议的,应事先向学院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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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