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2021年校庆期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周晓牧 | 发布时间: 2021-03-07 | 阅读数:

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生:

2021年校庆期间,学校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3项校级奖学金,现将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和分配指标数

本次校奖评选活动中,法学院学生可参评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12项)专项奖学金(2项)两大类。

各奖项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和分配指标数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非海外研究生参评条件

2019级、2020级学生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良;

4.科研成果突出,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5.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2019级以前学生: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4.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

5.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二)海外学生参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课程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3.有不合格课程成绩的来华留学研究生不得参评Beat365亚洲版官网国际学生奖学金。

三、奖学金申报注意事项

1.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0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0年国家奖学金和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1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2.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

1)《Beat365亚洲版官网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2020级学生参评适用);

《Beat365亚洲版官网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以前学生参评适用);

(2)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Beat365亚洲版官网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附件4-03)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

(3)学院评选推荐细则详见《Beat365亚洲版官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4)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需符合以上(1)、2)、3)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相应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详见附件4)。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详见附件5,仅供参考

3.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为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申请其他校奖以2019-2020学年表现情况参评2020级研究生以入学以来在校期间表现参评。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及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

1.XXX奖项申请表-姓名

2.XXX奖项申报汇总表-姓名

3.姓名-学生成绩单

4.姓名-科研成果汇总表

5.姓名-相关证明材料

6.姓名-奖学金评定量表

7.姓名-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8,请务必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电子版:

专项奖学金申报电子版材料需于3月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其他奖学金需于3月12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xmulawscholarships@163.com

(邮件统一命名格式:“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法学院/知产院+姓名+硕/博/专+年级专业+学号”,例:“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知产院+雪梅+专+2020法律硕士(非法学)+1302020*******”)

2.纸质版:

专项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为3月10日当天9:30-16:30

其他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为3月12日当天9:30-16:30

材料提交地点为法学院C319,请按本通知四、(一)所列顺序提交纸质材料。


有疑问请咨询:

刘林艺,联系方式:13666092170

刘家隆,联系方式:13178161713


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学校相关通知请至以下网站查询:

关于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60/16522.htm

  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报相关附件.zip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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