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纵深发展,引导和鼓励同学们发挥专业优势、关注社会发展,致力爱心公益、传承红色精神,法学院决定加大力度,组织好我院学生参与2013年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2013学年小学期及暑期
二、对象:法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三、实践说明
1.本年度实践活动包括“我的中国梦”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宣讲、“美丽中国、美好厦大”志愿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社会调查以及专业调研实践活动四种类型,同学们可择其一或多项参加。
2.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设置了全新的评分标准,针对各个实践类型的重点所在分别在分值比例上有所侧重,同时将师生沟通、社会影响计入评分标准。
3.鼓励参加本年度新提出的三类实践活动,并结合社会热点、专业内容作为课题进行创新性研究。
4.鼓励与外院同学共同组队参与实践活动。
5.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队伍,都可参评优秀实践团队、实践积极分子和调研报告、微电影、摄影大赛等奖项。
四、组队方式
1.每支队伍由5名以上同学组成,自行确定队长作为联络人。
2.每支队伍可自行联系带队老师、指导老师,协助完成实践活动。
3.确定参与的同学们请在6月24日之前填写《我院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负责人邮箱。
五、相关政策
1.各队须保留正式发票、支付凭证及消费清单,以备报销。
2.课题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本科生,实践团队成员可认定加2个学分的校选课程;符合我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社会实践活动要求的,可认定该学分。
六、联系方式:
负责人:韦同学
手 机:18030016380
邮 箱:3722835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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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